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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

灰烬账簿

十二点零六分,带队民警沿着上午的复核表追问第二件原位未见物。旧址图还摊在外廊工作板上,江声后阶刚被填进“照片旧址”栏。

程澜翻到六月八日二十点二十四分。原页只记何怀山从带盖铁皮炉旁回来,手里拿着沾灰抹布,并称炉盖没有压平。缺失的是一本薄蓝布账簿,那一行也没有被涂掉。带队民警把两项并列,要求外援先固定铁皮炉及周围现状。

何怀山留在门外。勘验人员没有让他再进。那只铁皮炉在工作间西墙,待定箱旁边,接着一段穿墙烟管。炉身早已冷透,圆盖边缘落着一圈细灰。昨夜装“旧账二号”的待定箱仍在离炉口不到半米的地方,箱盖已经按今晨状态拍过照。

勘验人员先从门口拍下炉、待定箱和两者之间的地面,再固定炉盖、把手与周围灰痕的细部。何怀山只用手指了一下圆盖,没有碰。

盖子被缓慢提起时,外层纸灰先向里塌了一小块。炉膛中央留着一团仍有书形的黑色薄片,四周已经烧失,靠近缝线的纸页却黏在一起。一截布面书脊焦成深褐色,内侧还看得出原来的蓝;书脊旁黏着一小片没有烧透的封皮,“收付”两字各剩下半边;三段线结缩黑了,没有完全断开。

能留字的是没有烧尽的书芯,不是灰。勘验人员先拍原位,才用一张薄硬板从下方托住整团残物,连同散落在旁的两片焦页一起移进铺了棉层的硬质浅盒。没有人在炉边剥页,也没有用手去压那些一碰便会裂开的黑边。

浅盒取得物证号,由外援勘验员持续保管。程澜只核编号和已经露出的页面,不接触焦页。

何怀山看着那只浅盒,把昨夜那句“炉盖没有压平”收了回去。

“炉盖原来是平的。”他说,“账是我烧的。”

带队民警在原记录后另起口述页。何怀山把自己的木凳从其他询问位置间搬到工作间门外,坐下以后没有再靠近炉口。

程澜调出六月八日九点零三分的清点记录:一本薄蓝布账簿,封面题名《江声照相馆杂项收付》,封皮、线订和连续页码已经核过。浅盒中的蓝布书脊、带有“收付”残字的封皮、尚未完全断开的线结和末页页码与记录相合;何怀山也在指认栏写下:“旧账二号,即《江声照相馆杂项收付》。”

这两项合在一起可以确认被烧材料的身份。它们还不能替残页补回已经化成灰的文字。

浅盒移到没有穿堂风的值班室角落。勘验人员只在自然分开的页层间放入窄纸托,逐面拍摄已经露出的部分。一本账没有从炉里重新长出来。可辨的只有几处页码、几段相隔很远的日期、零碎的“收”字和金额栏;有一页内缘留下“一九八三年六月”,后面烧断。另两处只剩“九一年”和“一九九八年”,行首各有一个“何”字,下面的名目都不完整。

它不像照相馆逐日使用的营业流水。残存页码之间夹着许多空行,几处日期彼此相隔数年;薄薄一本账可以因此用上很久。至于空行之间原来还有没有别的姓名和收支,烧损状态没有留下可以连续核对的页面。

末页的页码仍在,与前一日登记的连续页码末项相合。页首露出“二〇〇三”,最下面一行的内侧没有烧透。

程澜没有先抄那一行。她把浅盒编号、已拍面数和可见范围记完,才回到何怀山的新口述页。

何怀山的新口述把动作按顺序列开:罗屿出去以后,他把待定箱挪到炉边,从里面取出账簿;划火柴点燃外缘,放进炉里,再把盖压上。

“为什么又说炉盖不平?”

“让你记我碰的是炉子,不是账。”

这句话改了二十点二十四分那行记录的解释。现有来源只能把取账、点火放在罗屿二十点十六分离开以后,到何怀山二十点二十四分从炉边回来以前;前后行踪仍然空着。法医暂估的二十点至二十二点死亡窗也还在那里。烧掉一本死者保管的账,没有给他添出一段不在场时间。

程澜把六月四日的口述和六月七日的签字页摆在他面前。两处内容相同:他与罗景川只有文化站和展览中的公事往来,私下没有来往。

“前两次说的话,你现在还坚持吗?”她问。

“假的。”何怀山说。

旧页保留,新口述另起并互引原来的两个签名页码。

何怀山接着把能确认的项目说完:账里行首的“何”是他,钱从一九八三年开始付,不是每年都有。有照片要送展、县志来调或者旧物换地方,罗景川才找他;账上写过补印、材料、垫款,是本不逐日使用的零碎账,具体名目已经记不全。

“你付的是什么钱?”

何怀山的右手一直放在膝上。说到这里,他把手掌翻过来,看了一眼指甲边的一点灰黑,再合回去。

“第一笔是我自己送去的。后来他每拿出一次照片,我就再给一次。账面怎么写是他的事;我给钱,是要他别改那张照片的说明,别再问孩子是谁,也别再问后阶上的事。”

残页能旁证若干笔收付,年份相隔多年;这些钱为何在二十年间陆续交付,仍只有何怀山此刻的陈述。

他否认罗景川明说过这是封口钱。后来罗景川找过他,第一回却不是。“第一回是我先给的。”他说。总额他称记不清,六月八日也没有再付款。焦页上可辨的几格金额有的只剩左半边,有的失去小数点和单位。程澜把残格逐项录下,合计栏空着。

“那你为什么烧?”

“我拿出来才看见末页。”何怀山说,“他已经说要念那四页了,账上又写了说明。我不知道他准备把谁写进去。”

末页的字,何怀山只判断像罗景川。他见过罗景川在往年收钱时当面记账,没有看见昨天这一行是什么时候写的。

程澜在“书写人”后填下“何怀山判断”,笔迹比对另列待检。

四页签名稿已经失踪。炭化末页只剩一行可辨文字;说明的正文和归责对象仍随四页稿一起空着。它让一本原先可以逐页核验的账停在六月八日。

带队民警问:“最早那笔钱,和后阶上什么事有关?”

何怀山没有先回答。他起身把自己坐过的木凳移回墙边,又回到原来的位置。

“我没有看见苏苇怎么掉下去。”他说,“是苏芩来叫我,只说苏苇掉下去了,叫我快去。我赶到江声后阶时,她已经不在石阶上。苏芩抱着孩子,篮子倒在后门边,石沿上有血。”

这句话来自何怀山转述,不是苏芩已经承认的动作。程澜没有把它抄进苏芩的口述栏。

“你赶到以后动过什么?为什么要动?”程澜问。

何怀山看着自己的两只手。这一次,他说得比平常长。

“我把篮子从阶边经后门搬进照相馆,提水擦了石沿。没人让我擦。孩子已经记在我们名下。篮子和血都留在那里,别人一问,就会问孩子是谁生的。我先想到的是把孩子留下,所以先搬篮子,后擦血,后来又给钱。都是我做的。”

他说的是到场以后自己经手的动作。带队民警把“坠落前动作”和“最早呼救时刻”另列待核。

程澜问:“旧案写她在渡口失足。罗景川六月一日又说,她上船以后掉进江里。这两种说法,你能确认哪一部分不对?”

何怀山的手从膝上落下来,扶住木凳两边,没有再去搬任何东西。

“我只能确认我擦过的血在江声后阶。”他说,“渡口发生过什么,我那天没有看见。”

程澜只把他的到场所见和搬篮、擦血写进何怀山的口述栏;渡口发生过什么、苏苇是否登船以及死亡地点仍留空。

下午一点十一分,何怀山逐页听完自己的新口述,在“焚烧账簿”“长期付款”和“清理江声后阶”三项后分别签名。程澜随后回到物证页,抄下未燃尽末页上实际可辨的最后一笔:

“六月八日,说明清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