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
假便条
晚上七点零九分,勘验人员把两只材料袋移到长桌的启验位置。一只装着上午十点四十七分封入的旧目录卡,另一只是封存“今晚不走了。别等我。”原纸的私人文书袋。袋号、封口和接收时刻已核对,封口还没有打开。
周蔓看着两只袋子被摆平。
“先别开。”她说,“六月四日那一栏,我要改正。”
她指的是自己签过的两页纸。
第一页记着她六月四日的判断:“目录没有改过,便条也是真迹。”第二页来自六月七日晚的旧立场核对,她在“是否维持”栏写了“维持”。程澜把两页调出来,平放在长桌两端,没有把后一次签名盖到前一次上面。
“改哪一栏?”带队民警问。
“不改原栏。”周蔓说,“另起纠正页。两次签名都是我的,两次判断都是假的。”
程澜在纠正页页首写下两张旧页的编号。原判断仍留在旧页,纠正页只同它们互引。
窗外已经看不清高位靠泊点的轮廓,只剩支援艇舱灯在水面上晃。值班室里接着的是临时照明,灯罩边缘积了几只小飞虫。周蔓的修复工具箱留在墙边,搭扣合着;她面前没有镊子、软刷和衬纸,只有一支由记录人递来的笔。
纠正页起完,勘验人员才启袋,将两件原物隔着各自的透明内套并列在黑色衬板上。
旧目录卡是发黄的厚纸。附件栏原有一行“便条一张”,作者栏写着“苏苇”。六月八日的工作记录已经列过那一处姓名、墨色和擦痕,今晨原位照又固定了卡仍在平柜;现在从侧面照过去,姓名下面的纸纤维比四周薄,两个字右侧还留着几道被刮断的旧笔画。残痕本身读不回原词。
周蔓没有伸手。她隔着页套指出作者栏下方。
“这里原先写的是‘无署名’。我刮掉了,补成‘苏苇’。”
记录人把她的话写完,才问:“什么时候?”
“一九八三年。那张便条进照片卷以后。”
程澜翻到六月四日逐字记录的问答。她当时问“字也是真的”,周蔓把目录也一起担保了。现在,周蔓看着同一页号说:
“纸是真的,字是我仿的。卡也是真的,‘苏苇’是我补的。”
这是她第一次亲口用“仿”字。
二十年前,周蔓还在江声照相馆做学徒。苏苇填过取片单,也在相袋上写过姓名和张数;周蔓见过她的笔迹。六月十八日下午,苏芩找来,请她替苏苇写两句话,让宋远舟不要再等。
“这两句话,意思是谁定的?”程澜问。
“苏芩告诉我要写什么意思,我把它写成现在这两句。”周蔓说,“我拿苏苇以前填过的取片单照着写。写好以后交回苏芩。后来谁把纸送到验票口,我没有看见。”
程澜把“周蔓称受苏芩请求,写后交回苏芩”记在一行;递至宋远舟处的人员和准确时刻另列待核。
“苏苇死后,我又见过它。”周蔓说。
罗景川把便条带回照相馆时,说它是宋远舟交来的,能证明苏苇临时取消了出走。便条被夹进苏苇照片卷,放在母婴相片的旧归档袋里。周蔓先在目录卡上写了“无署名便条”,后来按罗景川的说法刮掉作者栏,补上苏苇姓名。
三项材料可以把这段流转接到一起:宋远舟今天称自己把原纸交给罗景川;便条后来在照片卷里被发现;目录卡上仍可见擦改痕迹。至于“罗景川当年说过什么”和“苏芩请求仿写”,仍分别标明来自周蔓本次陈述。
程澜把下午制作的完整来信工作复制件放到便条工作照片旁。来信写着票、孩子、十八点二十分的船,末尾还说要先去取回照片;短笺则用两句话取消了整项计划。她在“仿写依据”栏分写:周蔓本人陈述;目录卡擦改层。
“六月四日,你不是把它看错了。”程澜说。
“不是。”
周蔓把纠正页拉近。她写字时仍先把年月日、材料号和原页号填全,字的大小也没有乱。只有写到“本人仿写”四个字时,笔尖在“本人”后停了一次。
“我知道它是假的。”她说,“我却在目录上把它认成了真迹。”
带队民警让她在这句话后签名,又问第十七卷缺失的三格负片。
周蔓没有把目录卡推开。她说,母婴照冲印以后,那条三格负片已经从原卷分出,混在暗房待处理的旧片中。是谁剪开、是谁没有登记中间的第二十四格,她都没有看见。
“我藏的是已经分出来的三格。”她说,“第十七卷冲印索引不是我写的。我改的是便条目录卡,不是那本索引。”
她把三格负片用暗房遮光纸包好,先夹在自己的旧暗房笔记中,后来随个人工具和资料带离照相馆。二十年间具体换过几次存放处,只剩她的陈述,没有连续签收记录。能够核实的是:六月三日送到旧文化站的,正是那条三格原负片;它与第十七卷缺段高度吻合。
“为什么留着?”
周蔓看向便条内套。纸上两句短话比目录卡上的姓名更黑,折痕却浅一些。
“便条是我替她写的。照片上的‘夜渡前’也不是底片里有的。”她说,“前一件是我做的,至少知道后一件也是后来加上去的。”
五月下旬,周蔓参加旧影档案预检,重新接触到母婴相片、相纸背面和清库图。她用工作设备制作了相片正反面翻印,把翻印件和两行打字纸装进牛皮纸信封,寄到分局,没有留下寄件地址。
“原片没有‘夜渡前’。底片还在。水到一百一十三米以前,我会送来。”程澜把五月三十一日收到的打字纸原文读了一遍。
“是我写的。”周蔓说,“字是在馆里的公用机器上打的,纸也是普通办公纸。”
“第一次为什么不把负片一起寄来?”
“我想让你们先查照片说明。”周蔓说,“我还不想让你们查我写的便条,也不想说明三格底片为什么会在我手里。”
程澜把清库图的工作复制件摊开。当日上午的旧址复核已经用照片门框、斜向石沿和三个稳定地物,把江声后阶与下街二号石阶核在同一处。图上那一段石阶列在“113米清库分带”内,不是一支水尺的即时读数。
周蔓指的也是这一行。
“我做预检时看见它。”她说,“我写的一百一十三米,是图上的分带。不是坝前公报,也不是回澜站哪一次读数。我不知道水会在哪一分钟盖过最上一级。”
“那你说的‘以前’是什么?”
“在那段石阶被水盖过以前,把原片交出去。”她说,“那是我给自己的最后一格。”
六月三日清晨,黑纸包到达旧文化站时,回澜站现场抄报为一百一十二点九四米;一百分钟以后,坝前正式公报是一百一十三点一六米。程澜曾把两项分列,追问匿名人用的是哪一把尺。现在答案不是两者之一。周蔓用的是清库图上的整数分带,以旧址的消失给自己定限;至于包件抵达时两处水位各是多少,她不知道,也没有据此计算。
周蔓把第一张签认页推回记录人面前。记录人换了一张纸,另填“第二次匿名投递”。
第二次投递发生在六月二日。周蔓到区联合值班室递交档案预检回函。各单位文件先集中进一只尚未封口的帆布转运袋,封袋时才登记“公文一袋”,不逐件开寄件栏。
“回函按单位递交。”周蔓说,“三格负片另用三层黑色遮光纸包好,包面贴‘请转查旧案’。我把回函交进文件叠,再把黑纸包单独放进转运袋。黑纸包没有夹在回函页里。”
转运单只能锁定封袋后的起运、交车和收件;封袋以前是谁放入黑纸包,仍只有周蔓的陈述。
“我把包放进去,就算交了。”周蔓说,“车什么时候开,旧文化站什么时候拆袋,不由我。”
程澜翻到六月三日那一栏,在“期限所据地点、口径及材料来源,待核”后面添了三个互引页号。
带队民警问:“昨晚二十点四十六分,你在修复间做了什么?”
周蔓的笔还停在“第二次投递”签名下面。
“我打开过平柜。”她说,“我想毁掉这张目录卡。”
她把目录待核夹抽出来,看到卡上被自己刮薄的作者栏。平柜只是工作柜,当时没有封条;旧目录卡也还没有进入今天的外援封袋。
“我没有取出。”周蔓说,“我把页套放回夹里,锁了柜。二十点四十六分出来以后,说的‘平柜已经锁好’是真的。前面想做什么,我没有说。”
“为什么停下?”
“我修了二十年别人留下的纸。”她说,“真轮到这一张,我下不了手。”
带队民警把三项分开让她签认:一九八三年仿写及补改目录;二〇〇三年两次匿名投递;六月八日晚曾想毁卡而最终放回。
二十一点四十三分,目录卡和便条重新按原袋回封。勘验人员写下新封口时刻,周蔓在启验见证栏签名。
程澜把三组记录并排:六月八日十八点二十分的清点页、十八点四十二分以后验空影像里的物件位置、案发后的缺失记录。封室以前,原始底片外袋在A室西柜二层左格;五页待交出版附件在二层中格;出版合同作者留存件在三层右格。周蔓当时的签名只确认五页纸的材料状态,罗屿的签名只确认页序和附件关系。
案发以后,原始底片外袋仍在,合同作者留存件仍在。在这三组纸件与底片材料里,失去原位的是装有四页《最后说明》和一页确认授权书的出附一号。
她的供认解释了匿名者为什么先交照片翻印、后来才交原片,却没有回答现案中谁拿走了解释事实的文字。
程澜把五页缺失留在原失物栏,又在匿名材料页末行续写:
“匿名投递(周蔓自述):2次。”